太委〔2017〕3号
关于杨云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党(总)支部、镇属有关单位:
经镇委研究,下列同志职务任免如下:
杨云光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;
张滨同志任环保清洁办公室主任;
何智毅同志任文化站站长;
免去朱伟洪同志党政办副主任、文化站站长职务;
免去郑国权同志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杨云光同志环保清洁办公室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委员会
2017年2月28日
太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
(共印45份)